查看: 633|回复: 0

[互联网新闻] 腾讯的使命应再加一句 引领中国互联网的发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25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腾讯的神话曾经让许多的程序员神往,当年山寨ICQ的马化腾,正在创建他的企鹅帝国,今天腾讯的触角已经伸到门户网站、在线支付、游戏、即时通信、B2C、SNS、微博等多个方面,有一句话很形象地概括腾讯,“一直在山寨,从未被超越”。我想腾讯成功最大的原因,就是他在别人睡觉的时候累积了庞大的用户基数,即时通信用户忠诚度非常高,甚至比移动通信的用户忠诚度还要高,实际上IM就是最好的SNS。

正是有了这个用户基础,腾讯将马太效应发挥得淋漓尽致,基本上是做一个成一个,比如说QQ空间,你说QQ空间做得好吗?我觉得做得很烂,但有了QQ的用户基础,烂一点也无所谓。QQ本身就是一个SNS的工具,在中国要做SNS,谁也斗不过QQ。

可是,很多以使用QQ而自居爱国的用户并不知道,腾讯准确来说,他不是一家真正的本土企业,腾讯的大股东是南非的传媒巨头MIH,这家公司占了腾讯35%左右的股份,再加上其它国外公司的持股,中国人与外国内差不多是各持一半股,实际上情况可能还要更糟糕。对于MIH这家公司,了解的人并不多,网上的信息也不太多,只是有官网上可以看到,这家公司触角伸得很广,投资遍及全球多个领域。

翻开腾讯的2009第一季度的财报,腾讯公司的毛利将近29亿,按这个赚钱的速度,腾讯一年下来,毛利基本上可以达到120亿以上。你可以算算,腾讯一年帮MIH从中国赚了多少钱?

没错,腾讯在中国养活了一大批的员工,也交了不少的税,还要买服务器,养活电信企业一批人,还有呢?这些都是小头,员工能拿几个钱,税收能收几个钱,大头都被MIH们拿走了。

打开腾讯公司的官方介绍,腾讯的愿景是“最受尊敬的互联网企业”,使命是“通过互联网服务提升人类生活品质”,除了自己侵犯别人的版权,却祭起版权保护的大旗打击第三方QQ的作者之外,我想不出腾讯做了什么能让行业尊敬的事情。如果让我有一个机会问马化腾,我最想问的问题就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做点什么?Google的离开让我们依依不舍的原因,是他为整个行业作出的巨大的努力,Google的魅力是在于他的开放,也正是由于他的开放,造就了Google的强大。

有时候我想不明白,为什么马化腾会如此地封闭,拒绝开放QQ协议,甚至拒绝一切的开放,我觉得这方面,双马中的马云倒是要目光长远得多。淘宝搞了一个开发平台,也正在试图进行一些开源的工作,人人网也在尝试开源,而口碑不佳的百度,也在做一个百度开放平台。反观腾讯,没有任何的开放机制。腾讯已经品尝到了封闭的苦果,国内门户做微博最早的不是新浪,而是腾讯的滔滔,但今天这个局面和腾讯的封闭会不会有些关系呢。

看看强大的互联网企业,都会提供开放的接口,一方面可以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平台,另一方面也可以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Google自不用说,Yahoo也有开发者中心,甚至连MSN也是开放协议的,虽然是被逼的,但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到被逼的时候才开发呢?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腾讯会搞一个开发者大会,没有在腾讯公司旗下的网上发现任何可以提供给开发者使用的文档和API,它只是顾着闷声赚大钱,而对于行业的发展则是完全不顾。中国的互联网不是靠几个门户就发展得起来的,还需要让整个行业活跃起来,也不要担心会被某个创业者打败,最起码Google现在的开放政策还没有让Google被打败。

当你拥有上亿的资产的时候,你就已经不是在为自己工作了,当你成为行业标杆的时候,你就不能只为自己的企业考虑了。

腾讯,能否在你的使命中再加一句,“引领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最后,感谢FWS为我查找MIH的资料,我个人觉得MIH背后应该有欧美公司的背景,可惜还是没有找到相关的数据,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一下,查到后给我留言一下。

编辑看法:本文内容略显片面,仅供探讨阅读。

文章来源:http://iove.net/2028 转载请注明出处链接。(作者:涂雅)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2743073287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轻创资源网,值得信赖!
轻创资源网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轻创资源网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赣ICP备2023011851号-1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轻创网APP下载|手机版| 轻创资源网

GMT+8, 2024-11-25 10:30 , Processed in 0.226061 second(s), 3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